10.3969/j.issn.1008-9314.2013.01.014
论侵权法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安全保障义务缺乏明确的规定,借鉴域外立法经验,考虑ISP安全保障义务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社会总成本的合理分担、对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理解等因素,我国立法应当明确ISP的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制度构建上,既要考虑立法、司法解释对相关概念的明确,在司法上厘清判断标准、明晰适用原则,又要强调行业自律、政府引导与监督、网民监督与自我约束.
侵权法、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安全保障义务
D923(中国法律)
2013-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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