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2.03.024
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域外比较与借鉴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长期社区自治中形成了不同的立法模式,主要有美国的居民主导型、日本的混合型、新加坡的行政主导型和香港地区的服务导向型模式.这些立法对社区自治的诸多领域做出了规范,其规定不尽一致,但呈现出一定的立法规律.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修改,这些域外立法经验值得借鉴.
城市社区、社区自治、立法
D638(国家行政管理)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1YJC820075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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