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1.06.017
明代监察制度制衡功能及其蜕变研究
明代中期之前,上下相维、以小刺大、内外并举的监察制度在纠劾贪渎、消除弊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选人用人机制与士人群体信奉的儒家意识形态相结合,为制度发挥约束和激励作用提供了帮助.但是明代中期以后,皇权对制度的干预、长期积累的人事流弊以及士人群体信仰的变迁导致这套监督制度逐渐丧失了效用.总结明代监察制度衰变过程对于今天探索行政监察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监察制度、制衡、蜕变
D909(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十二五时期八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研究"10zd&009月段性研究成果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