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1.04.014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的重构——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的法治化
《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较之以前有了明显进步,但仍有缺陷:责任理念落后,单纯强调法律责任而缺乏对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更高的责任形式的规定;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备;对监管主体的监管不到位等.应该针对这些缺陷进行完善,形成二元化(市场主体、监管主体)、多层次(道德、政治、行政、法律等)、立体化、可操作、高效率的责任体系.
食品安全、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政治责任
D912.4(法学各部门)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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