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1.04.013
授权与问责:澳门特区官员问责制审视
官员问责制是责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澳门特区政府适应社会变革对政府责任的新诉求,于2009 -2010年集中推出了与官员问责制相关的系列法律规范,从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类型以及问责程序、问责后果等方面构筑了官员问责制的基本法律框架,并体现出兼具政治问责与行政问责的混合型特征.作为一种新制度规范,要使官员问责制取得预想的法律效果,还需要配套与完善程序性与细则性规范,并改革为其提供前提条件的行政授权制度.
问责、制度、授权、澳门
D60(政策、政论)
澳门理工学院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P/ESAP-2/2005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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