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0.03.015
法治政府呼唤行政程序立法——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
@@ 2008年4月,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由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等国内顶尖法学专家担纲起草的法律规范,是我国首部专门对行政程序进行系统规定的地方性立法,被称为是政府的一场"自我约束"、"自我革命",开启了中国统一行政程序立法的破冰之旅,在中国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两年过去了,这一规章的实施情况如何?对推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有何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本刊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
行政程序立法、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中国法学会、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终身教授
D920.0(中国法律)
2010-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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