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0.02.012
中国特色依法行政应当兼顾合法与和谐
本文认为,实现"合法"与"和谐"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依法行政的历史选择和必由之路.当前的依法行政问题集中体现为二者关系紧张,为此,一方面,行政立法思路要从"治民"向"治官"转变,纠正一概而论、一罚了之、一"堵"为快和一带而过的立法倾向;另一方面,执法思路要从"无情打击"向"真情服务"转变,做到用法、用心、用情和用理.
依法行政、合法、和谐
D920.0(中国法律)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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