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10.01.020
论我国国家机构改革的宪法思考——从大部制改革谈起
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国家制度是国家强盛的基本政治前提,大部制是西方发达国家实行有效政府管理体制的产物,也是现代社会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机构改革,优化宪政秩序是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的实质所在.政府作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应当以宪法政治为依据进行机构改革,这样才能理解政府存在的本质,才能回归问题的起点,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本文对大部制改革的实质从宪法的角度予以阐释,提出大部制改革的宪政发展途径.
政府、宪政、公共服务、大部制
D911(法学各部门)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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