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9.02.018
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研究——政府机构视角
保障经济安全的政府机构视角研究,既包括短期,也包括中长期.因为机构的设立、健全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全国人大层面,应该推动建立全国人大经济安全委员会(或全国人大财经与经济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层面,短期内应该成立国家经济安全领导小组,待时机成熟可升级为国务院领导的国家经济安全委员会.除了建立国家经济安全委员会相关分委员会,能源领域还要完善中国石油储备中心职能;产业领域,建议建立和完善产业安全领导机构;金融领域,继续推进建立独立性更强的货币政策委员会,并对现有金融管理机构进行改革;社会领域,建议对民政部有关机构进行改革,部分职能放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改为紧急情况部.
经济安全委员会、石油储备、机构改革
F125.2(中国经济)
200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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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