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9.02.007
试论我国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组织法构建
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业已成为当下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一环,但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后,遭遇了一系列发展难题的考问.这些问题至今难以破解关键在于根源性障碍未予排除,即相关行政组织法缺失.因而,有必要从行政组织法开始构建行政服务中心之法秩序.在当前,应以地方立法为重心逐步搭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法体系,着重规定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行政隶属关系、职责与职权、机构设置、公务人员编制和管理等问题.
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行政组织法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0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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