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8.04.008
利益冲突中的和谐——对我国立法中各方博弈的分析
法律对权力和权利的分配必然牵涉到多方利益,但法律不可能使所有人的利益得到满足,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各方博弈不可避免.我国影响立法的力量主要来自政府机关、民众和学者,三方利益在立法中既存一致性,也存在冲突性,立法机关应建立立法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民众参与途径、规范立法游说活动、注重发挥专家在立法中的作用,以谋求各方在立法博弈中的和谐.
立法、利益冲突、立法中的博弈、和谐
D920.0(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问题研究》会研字[2005]2号子课题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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