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6.02.014
为社会和谐发展搭建公正的公证平台
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对于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构建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公证工作预防纠纷、维护诚信,有利于实现法治基础上的社会和谐.公证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项预防性法律制度.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完善,我国公证工作已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法律手段.新颁布的公证法从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公证制度,为我国公证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公证法、和谐社会
D920.5(中国法律)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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