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5.04.013
我国公务员法的创新及思考
公务员法凸现了对于公务员知情权、救济权等基本权利的保障;通过对程序正当的追求、违法责任条款的设置,以及问责制的设立,体现了责任行政理念;在制度弹性化、能力建设等方面也有所创新.但关于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有待商榷;关于公务员流动的规定有悖专业化管理精神,可能加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官本位意识;在职务划分、绩效考核、激励等环节都有进一步提升的较大空间.
公务员法、权利、责任、机制
D911(法学各部门)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