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5.03.015
论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责任
理论界一直对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责任众说纷纭,在实务操作上更是莫衷一是.违反行政程序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认定行政程序违法的标准,本文认为除了法定程序标准外,我国还应引进正当程序标准,此外,对行政机关违反其所作出的有关程序的承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违法.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行政行为,法院应根据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身份的差异以及行政程序的重要性程度,作出不同的判决,如果行政行为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行政机关不得重新作出相同或相似行为,并且行政机关应当对其违反行政程序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
行政程序违法、认定标准、法律后果、行政法律责任
D911(法学各部门)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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