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3.06.018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规范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国家应立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适用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本文认为,在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管理事项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时,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上,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高于下级行政机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应承担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之责.
行政规范性文件、创制性、效力等级
D912.1(法学各部门)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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