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3.03.017
论网络时代通讯自由的性质
各国宪法对通讯自由的权利性质有不同的规定,这反映了各国立宪者制宪思想的不同.通讯自由权利的实现程度和宪政价值直接受到通讯载体的发展变化的影响.在网络信息时代,通讯自由与公民的隐私权、自由表达权、知情权、财产权,及国家安全、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等密切联系和融合.该权利的性质已不能简单地界定为人身权利或者表达自由权利.
网络、通讯自由、权利性质
D911(法学各部门)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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