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2.04.015
关于公司与企业法人几个问题的分析--由《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结构认识误区》一文引起的思考
本文认为,公司的本义在于资本所有权的联合,但公司作为法人企业则应同时具备独立地享有和支配公司全部资产、并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此,本文对股份合作制企业、夫妻型公司、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和多人代表制度等问题逐一作了分析.另外,本文提出了从归属和权能两个方面界定公司资产所有权的思路.认为,从最终归属上,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属于股东;但在权能方面,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则为股东与公司分别享有.股东的权能主要体现为收益,公司的权能主要体现为对企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因此,国有企业的法人地位与其资产所有权的全民性质并不矛盾.
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资产所有权
D911(法学各部门)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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