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2.01.011
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
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是行政处罚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的以罚代刑问题.立案监督机制向前延伸,建立对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或定期审查机制,既是保障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也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职务犯罪监督的双重意义.
案件移送、立案监督
D911(法学各部门)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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