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314.2001.01.013
不对等契约与地权改革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一种非市场化的行政性契约关系,契约双方地位不对等,权利与义务不相称.土地的所有者集体在其中主导着契约关系.这种不对等的契约关系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当然也有不菲的代价.随着制度环境的改变,这种代价逐渐显化,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地权改革势在必然.改革的思路是逐步实现土地承包契约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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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I10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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