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闻而生,以新闻而死,为新闻殉节”——刘煜生案与“九·一”记者节的创伤记忆叙事
以往学术界及新闻职业群体的叙事,往往将刘煜生案及“九·一”记者节建构为“压迫—反抗”模式,过于强调了新闻界在此过程中的单因素作用.从文化创伤理论切入,可以看到不同于社会—政治解释框架下刘煜生案及记者节研究的新图景.民国刘煜生案之所以成为当时的热点事件,进入新闻社群建构文化创伤与集体记忆的重要节点,是诸多社会—文化条件和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新闻社群的壮大、权力场域的缝隙博弈、社会团体的介入,构成了20世纪30年代刘煜生案作为新闻社群重大文化创伤的主要框架条件.刘煜生案及“九·一”记者节文化创伤的集体记忆维系,主要通过耻化和内疚叙事、仪式和活动的展示与操演等社会化过程加以实现.1949年之后,刘煜生案及“九·一”记者节经历了文化失忆、记忆激活等创伤想象和记忆重构过程,这一过程受到史学研究、大众媒体、文学文化、法律、官僚体系等诸多场域的塑造.
刘煜生案、“九·一”记者节、文化创伤、集体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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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6.4;I206.7;J909.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XW015
201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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