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框架下的南海合作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闭海、半闭海沿岸国家有互相合作的义务.在国际上,已有许多闭海、半闭海国家成功合作的案例.南海作为典型的半闭海,其沿岸国家开展合作不但符合各方利益,也是法律义务.目前,南海沿岸国在南海业已展开一定程度的合作,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干扰和不利因素.相关方应积极寻找出路,推进低敏感领域的合作.
南海合作、闭海半闭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D993.5(国际法)
2014-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71-83
南海合作、闭海半闭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D993.5(国际法)
2014-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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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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