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66/j.cnki.jnlc.2020.0205
人工智能时代图书馆面临的法律困惑及解决方略
伴随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各类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在图书馆得到了广泛运用.但在人工智能时代,图书馆也面临着人工智能地位未获相关法律明确认可、服务内容与标准缺乏相关法律指引、敏感性人工智能应用的具体程序和损害救济机制欠缺相关法律的明确规范等法律困惑.为化解人工智能时代图书馆遭遇的各种法律困惑,从明确人工智能自身的法律地位、设定其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设置敏感性人工智能应用的具体程序和损害救济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解决方略.
人工智能、图书馆、法律困惑、部门规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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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共图书馆法》实施背景下湖南省图书馆的发展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YBA371
202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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