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在世贸组织框架内的法律分析
鉴于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不确定的风险,许多国家都要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强制标识.由于欧盟自1998年以来暂停批准转基因农产品在欧盟市场的准入申请,2003年5月,美国、加拿大和阿根廷在世贸组织提起针对欧共体的申诉.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强制标识制度也成为一个争议的问题,这给中国政府敲响了警钟.在中国,目前有农业部和卫生部的两个相关管理办法.本文根据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包括<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以及关贸总协定1994第20条,从实体和程序上对我国现行规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建议,以期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世贸组织协定
F74(国际贸易)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