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49/j.cnki.cn11-3959/d.2020.02.005
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有效性及其改善
中俄战略协作机制具有自身特点和丰富内涵,它以双边机制为核心,以多种国际组织为辅助.双边机制形成了以两国总理年度会晤为核心,以多领域合作机制为组成的周密体系.学术界对国际制度有效性的评估主要有遵约评价和结果导向评价.我们采用后者,选取了中俄两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中投否决票的一致性、中俄双边经贸额的变化、民间互信程度的变化和双方显性冲突的数量变化作为评估指标.分析结果表明,战略协作机制促进了中俄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体现了其有效性.但与中俄两国设定的新时代中俄关系发展目标相比,中俄战略协作机制还存在着不足,表现为过于理想化、约束力不够、政府与民间二元分化和效率降低等.为了应对现实需求,中俄两国有必要对其进行改善以经济领域为突破点,推动两国经济产业实现分工合作;加强中俄战略协作机制在塑造市场、引导民间经济合作上的作用;提高双方在战略协作关系中的责任标准,逐步建立起奖惩机制;强化中俄战略协作机制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扩大其国际影响.
中俄战略协作机制、国际制度评估、战略伙伴关系、中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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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1(国际关系)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带一路’与大欧亚伙伴关系倡议的对接路径及其发展趋势研究”项目编号:17BGJ034
2020-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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