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排放交易新政、国际航空减排谈判与中国对策研究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于2014年4月16日通过了第421/2014号条例,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所有来自或飞往欧洲经济区境外国家的航班均不受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约束.欧盟碳排放交易新政的出台与国际民航组织框架下的航空减排谈判紧密相关.鉴于国际航空减排谈判正面临着若干十分棘手的问题,我们很难期望国际民航组织能在2016年达成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航空减排条约.为有效削减航空业温室气体的排放,中国应在国内与国际层面采取适当的对策.
欧盟第421/2014号条例、国际航空减排、国际民航组织、市场导向措施、“共同而有区别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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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1(国际政治矛盾与斗争)
本文为2013年浙江省社科联重点课题“环境效应与法律约束下中国碳排放配额的初始分配研究”2013Z15的阶段性成果,同时本文受到浙江省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管理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中心资助.
2014-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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