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038.2015.11.017
美国大学监察员制度:演进、实践及其影响
20世纪60年代,效仿政府监督公共权力的行使,美国大学引入了监察员的观念和制度,创设了美国大学校生纠纷或冲突的全新处理模式.大学监察员遵循"独立、私密、中立、公正和非正式"的实践准则以及"诚实、正直"的道德规范,从而将不利于大学组织的冲突以及纠纷等问题消除在萌芽之中,减少不良事态蔓延至大学组织外部.同时,该制度提供的是一种法律外的救济手段,可以避免因投诉案件进入正式法律途径导致的高成本和低效率问题.美国大学监察员制度受到广泛的认可,在欧洲各国高等教育机构中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实践.
美国、高等教育、大学监察员
G649.712(高等教育)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十一五"规划项目10-BaJY074
2015-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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