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038.2013.12.010
“他者”伦理与大学教师的道德主体性
大学教师应当是优良道德价值的“代言人”和精神家园的“守望者”。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展示了一个“向他”和“为他”向度。“向他”及“为他”源于对“他者”的真爱,而“真爱”是伦理构建的原点;而“向他”、“为他”需要“我”与“他者”的“相遇”,以及“相遇”中的倾听和言说,这实质上指明了伦理构建的方向和路径。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虽然带有浓厚的理想色彩,但却为大学教师道德主体性的提升提供了多维的思考向度。
列维纳斯、“他者” 伦理、大学教师、道德主体性
G645(高等教育)
2014-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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