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23.04.011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更新
法理上资本是担保,而利润是回报,性质不同决定了利润分配与资本返还在债权安全保障上的措施不同.僵化的划分标准使目前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不够灵活且存在短期债权保障不足问题.资本应当是动态而非静态的,其来源也不必拘泥于股东出资,其界限依法定的现金短债比和资产负债率而定.经改造的偿债能力测试(正常运营测试)应当作为资本维持原则规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资本维持原则适用于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时,应当将动态资本维持在与负债相匹配的水平上,既保障债权安全,又促进资本利用效率.
利润分配、资本维持、偿债能力测试、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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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广东法治研究院项目
2023-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5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