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21.05.007
行政检察调查核实权的规范化运行
检察监督基于查明案件相关事实的需要,天然蕴含调查核实的权力内核.在强调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新时代,需要充分认识行政检察调查核实的重要意义以及行政检察调查核实的特殊性.行政检察调查核实是个案监督工作的基础,是行政相对人表达诉求和补充法院卷宗外相关案件事实的重要途径,关系到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以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调查核实权运行中存在调查核实理念存在偏差、法律依据供给不充分、强制性手段缺乏、证据效力有争议等问题.要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就需要树立能动式调查核实理念、明确调查核实原则、明确调查范围、科学设置调查程序、强化调查核实保障措施,以发挥调查核实权的功能作用,促进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完善和提升监督质效.
行政检察;调查核实权;公正司法;依法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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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本文系202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与检察职能发挥"GJ2020B21
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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