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20.05.003
行政处罚的目的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的目的 ,意义重大,关系到多个具体制度的走向判断,与行政处罚的概念标准、制裁对象、证明标准、制裁力度等多个议题密切关联.在我国,将报应论作为行政处罚的目的 理论,一直是传统理论的核心.但是,这一认识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以及新型制裁行为的出现,正面临被逐渐解构的危险,新近理论研究强烈要求添加"恢复""预防"等目的 要素,确立预防论的目的 理论,从而应对风险社会的规制需求.结合报应论和预防论的理论要义以及我国行政制裁多元化制度现状,行政处罚的目的 应当作限缩解释,仍应围绕报应论建构行政处罚的目的 体系.预防论尽管有可能是《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 ,但并不适宜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 ,而只是次要目的 ,并且需要遵守相应的限制性规则.
行政处罚目的、报应论、预防论、状态责任、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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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本文系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行政处罚法》归责性条款修改研究"19CFX023
202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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