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9.06.001
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及适用
合同变更禁止推定,是指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须以明示或者默示的但不含糊的方式为之,当事人未以这两种方式表达合同变更意愿的,禁止根据某种事实推定当事人存在变更合同主观意愿的规则.我国 《合同法》 第78条和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 第333条规定了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的规则,是禁止推定规则的内容之一,但还应当对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从正面加以肯定.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包括四层基本含义:一是合同变更须以明示的方式进行约定;二是合同变更虽然未明示、 默示但不含糊的更新意图属于默示的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三是任何推定合同变更主观意图的做法都是违反法律的;四是合同变更不得推定规则对主体的拘束效力.
合同变更、禁止推定、意思表示、明示方式、默示方式、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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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 18JJD820001 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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