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428.2019.01.010

股东资格认定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引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多样化是导致实践中股东资格纠纷频发的原因之一.在未发生股东资格纠纷时,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均具有证明股东资格的效力,股东均可以依据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在发生股东资格纠纷时,工商登记具有最优的法律效力,作为判定股东资格的法定依据,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登记内容不实.应当逐步采取单一的股东资格认定依据制度,将工商登记作为唯一的股东资格认定依据.工商登记不仅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同时具有对抗公司和原股东以及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效力.工商登记中应当单独设置股东信息档案页.公司应当依据工商登记的股东信息再设置股东名册.

股东资格、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公示效力、外观主义

27

D922.29(中国法律)

2019-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129-14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27

2019,27(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