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428.2018.06.008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与监察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对接问题

引用
在案件办理中,无论是从制度安排还是实际操作上,监察委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衔接都涉及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监察委调查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由于以程序流转的视角二者是站在对接的第一端口,其有效对接对案件的进一步处理至关重要.2018年 《刑事诉讼法》 修正,在与监察委调查案件的对接上,一些程序对接由于两法在制度设置层面的差异,容易造成具体适用上的误读和潜在风险;一些程序对接由于法律规范上的盲点和冲突,容易造成适用上的困惑和现实障碍.检察机关需要站在职能充分发挥和破除既有制度阻碍的视角,重新审视现行刑事诉讼法,并助推相关法律的修改和完善.

调查、审查起诉、对接、程序、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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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2016年一般项目"刑事言词证据的危险性及其与刑事错案的关联研究"16BFX093;中国法学会2012年课题"检察院侦查监督权改革研究"CLS2012C66

201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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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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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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