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8.05.004
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定中的分级与分类
由于理论和实务对检察办案组织与权限界定原则的关注不足,已有的检察官权力清单与改革目标还有不少差距.分级与分类是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的基本路径.从检察官的分级角度,我国应当重新厘定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管辖权下放问题,同时在完善检察官员额制的基础上,根据检察官的职级而非行政级别进行权力分配.从检察权的分类角度,我国应当在对检察权内涵类型化的基础上,明确检察权运行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以此形成行政性、 司法性和督促性的权力运作模式与机制,并据此优化权力配置.
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办案组织、检察一体、检察独立、检察官分级、检察权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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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201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官权力清单分级、分类问题研究"GJ2016D05的阶段性成果,并受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创新学科资助
2018-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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