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8.04.009
"审判中心"的观念史
"审判中心"一词是日本借鉴欧美刑事司法理念的概念发明,之后传播到东亚其他地区.日本从1927年正式使用该词,共历经了词语形成、概念定型、原则确立和实践深化四个阶段.韩国与台湾地区主要历经了理念引入、艰难推进、全面深化三个重要战略期.中国大陆则历经了话语引入、本土转化、回炉再造及全面推进等四个关键期.从各地的改革路径来看,基本确立了以一审为中心,以庭审实质化为目标,通过各项配套措施全力推动"审判中心"的实现.就未来发展的方向来说,需从外部破除"侦查中心"、从内部打造"庭审中心"上寻找新的突破口.
审判中心、观念史、东亚地区、诉讼方式、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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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司法公开实施机制研究》14AFX013;2017 年度司法部重点课题《优化司法机关职权配置研究》 17SFB1006 、 2017年度重庆市"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委托项目《习近平司法思想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本文有关日文资料由尹治湘翻译,韩语资料由邢竞予翻译,特此感谢
2018-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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