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8.03.011
刑事诉讼条件研究
刑事诉讼条件是维持诉之合法、正当性的条件,缺少诉讼条件会产生诉讼不被允许的效果,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归于无效.对诉讼条件应当采取法官职权调查的审理方式.诉讼条件较实体条件具有观念上的优先性;诉讼条件之间,可以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从形式到实体、从抽象到具体的顺序进行审查.对诉讼条件审查的时段,一般应当贯穿整个诉讼程序,而不限于某一时点.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对诉讼条件欠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决定不予立案、决定撤销案件、决定不予起诉、裁定终止审理等方式.在无罪判决与形式裁判竞合时,无罪判决具有优先适用性;在刑事诉讼管辖权条件与其他诉讼条件同时欠缺时,仅裁定终止诉讼程序即可,而不需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
刑事诉讼条件、终止诉讼程序、不当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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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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