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少侠:制定《商法通则》是法制模式创新和市场法治需求
迄今为止,对于如何在立法上正确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如何选择或建构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我国法学界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分歧.秉持”民商合一”立法理念的《民法总则》的出台,不仅并未平息这一争议,相反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分歧.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民法典的编纂,而且对于健全与完善市场经济的商法调整,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有鉴于此,本文拟就我国商法制度的创新及制定《商法通则》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讨论,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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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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