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8.02.008
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被害人意见规则的拓展
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被害人意见规则承载了强化被害人诉讼地位与诉讼权利、平衡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权利、制约公诉权的功能,但却一直面临实践效果难符立法预期之困局.立法在附条件不起诉中两次拓展听取被害人意见的规定,在价值实现层面上更加契合该规则的理论基础,为破解困局提供了样本经验.从现实需要出发,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被害人意见有望向作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等不起诉决定的裁量环节逐步拓展,以及向附条件不起诉全流程环节继续拓展.从最初的"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到"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再到向其他多个裁量环节的拓展规定,将逐步构建起一整套逻辑架构有序科学、规则要素丰富完备的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被害人意见规则体系.
被害人意见、审查起诉、诉讼地位、诉讼权利、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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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21-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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