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6.05.005
中英煽动恐怖主义犯罪比较
英国《反恐法案2006》在历经迂回曲折的立法博弈后将间接煽动恐怖主义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且制定了相对详细的限制性条件和救济条款。虽然该法案是在伦敦爆炸案发生后仓促制定,其在关键问题上用语之模糊、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侵犯以及由此导致的法律非确定性遭到了诸多批评,但仍对完善我国煽动恐怖主义犯罪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应当通过出台相关的解释或指导性意见,统一法律适用的标准。同时,应当区分以“发布言论”和“传播出版物”实施的煽动或宣扬行为,增加对涉嫌煽动恐怖主义的言论和出版物认定的限制性条件,并在程序上考虑增加一些保障性的措施,以有效打击恐怖主义犯罪,防止过度及不必要地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
煽动恐怖主义犯罪、直接煽动、间接煽动、英国 《反恐法案2006》
24
D924.1(中国法律)
2016-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4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