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6.05.002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法律规制
与传统恐怖主义犯罪相比,在互联网环境下孕育的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在组织形态和行为类型方面具有重大变化。在组织形态方面,恐怖组织的金字塔等级式结构向网络节点式结构转变,“独狼式”等个体型恐怖主义犯罪崛起;在行为类型方面,工具型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和目标型网络恐怖主义犯罪,是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两种主要类型。伴随着恐怖主义犯罪新特征的出现,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纷纷通过颁布新的法案或修订刑法的方式对网络恐怖主义犯罪进行防控,在惩治网络恐怖主义犯罪方面积累了许多颇有成效的立法经验。《刑法修正案(九)》和《反恐怖主义法》的通过,为我国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提供了更为全面、坚实的法律保障,填补了以往对恐怖主义犯罪进行规制的诸多空白。但是,我国刑法对于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制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工具型、目标型、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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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NCET-13-006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重点项目“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刑法修改宏观问题研究”2012WZD11的阶段性成果。
2016-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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