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之情况判决检视
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情况判决制度,从十几年的司法适用来看,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存在不少问题,理论上也存在较大争议。然而,情况判决制度与我国现阶段的法治发展状况相契合,有必要继续保留该项制度。在参考域外做法、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情况判决制度:严格界定“国家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将“个人利益”纳入考量范围,利益衡量时考虑“重大损失”的要求,明确具体的补救方式及期限以及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取代“确认违法判决”。
情况判决、制度构造、规范意旨、检视
D925.3(中国法律)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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