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5.04.012
民事抗诉实证研究
通过对Q市检察院近十年民事抗诉数据的分析发现,民事抗诉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包括抗诉标准存在一定的任意性,抗诉事由以实体错误为主,民事抗诉制度的实践出现了目标置换和功能变异.这与民事再审程序立法目标多元与功能定位模糊有着内在关联性.民事抗诉应当回归再审程序的目标与功能定位,从严把握法定抗诉事由的法律解释;调整抗诉审查重点,紧扣程序规则识别抗诉理由;遵循民事诉讼规律,调整民行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民事抗诉、再审功能、再审程序、补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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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3(法学各部门)
201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GJ2013C30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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