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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428.2015.02.017

后劳教时代的法治再出发

引用
劳教制度的废除,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台后,面对过去众多劳教个案引发社会对该制度的强烈诟病后所作出的“壮士断腕”式的果敢决定.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后,我国维护社会治安的制度由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教养和《刑法》“三驾马车”变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两驾马车”,由此造成的一些制度漏洞需要弥补.同时,在后劳教时代,对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强制医疗等众多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禁制度,都要进行司法化改造.

劳动教养、废除劳教、剥夺人身自由、司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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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15-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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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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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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