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4.05.001
死刑立法的宪法界限
在以宪法为“最高法”的法律秩序中,包括死刑立法在内的刑事立法必须接受宪法规范的限制与约束.我国死刑立法在主体、内容方面存在合宪性问题,需要做必要的调整.在死刑立法具有合法性的背景下,应当积极发挥刑法解释的功能,通过解释从严把关死刑的适用,并在死刑的刑法解释中体现宪法精神,从有利于实现人权保障的视角减少死刑,防止死刑上的“冤案”和“错案”,以实现死刑立法的宪法化.
死刑立法、宪法、刑法解释、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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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2(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死刑制度的宪法控制”12JJD82000
201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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