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4.04.009
“法治中国”析
从建设“法治中国”目标看,它包含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目标,其中需要明确包含着的“建设法治中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内涵是一致的、目标是相同的.“法治国家”是宪法载明的国家法治建设目标,具有根本法的效力;而“法治中国”仅是执政党的政治主张,属于学理概念.因此,从执政党的角度,应当始终围绕一个核心的国家价值目标进行建设,这个目标应当是对“法治国家”目标的同义词表达.在这个层面上说,人们应当把“法治中国”的基本含义理解为“法治国家”而不是在“法治国家”之外具有更广袤含义的概念,才更符合《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原意.
法治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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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1(中国法律)
2014-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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