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4.02.008
湖北省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
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责任体系,健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组织形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在这一背景下,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改进检察办案方武的必然要求,也符合检察官的地位界定,其核心是在检察长或检委会的领导下,赋予主办检察官以相对独立的办案权并承担办案责任.推行这一制度,应明确主办检察官选任方式、办案组织形式、权力分配、监督制约等问题,这样有助于突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主体作用,强化其执法办案责任,最终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主办检察官、检察官独立、检察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办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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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2014-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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