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4.01.010
风险犯法益侵害的二元违法性评价
风险刑法领域出现了处罚犯罪行为预备化、思想化,危险抽象化和法益抽象化、精神化的新现象.风险犯的产生对传统客观违法性论的法益思想带来了严峻挑战.有学者意图从行为不法理论出发解释风险犯设置和认定的合理性,但是,从结果不法来看,以行为不法思想解释风险犯也不尽合理.在当下的风险刑法学领域,有必要采取二元违法性论立场,坚持从主观不法和客观不法两面出发,综合评价风险犯的危险性.为了缓解风险刑法的负面效应,也有必要采用二元违法性论,坚守法益思想的底线,反对“推定”风险犯的违法性,坚持实质性地评价风险犯的危险.
风险犯、法益抽象化、法益、二元违法性论、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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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人权视野下的刑事司法公正评价指标体系研究”12JJD820020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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