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428.2014.01.009

中国式法律移植之反思

引用
中国式的法律移植在立法层面表述为“法律借鉴”.“法律借鉴”的核心标准——“有益性”体现了制度借鉴过程中“为我”的功利主义态度.但由于在制度先进性和制度适应性判断上存在的分歧以及立法过程中的利益博弈,造成了法律借鉴过程缺乏稳定性.为了克服法律借鉴话语的工具主义倾向,应在立法选择和评估过程中选择有益于我国最迫切、最根本问题的解决,有益于适应、完善和改造现有环境的制度加以移植借鉴.同时考虑法律移植过程的复杂性,应给予制度调试、磨合与矫正更加宽容的空间.

法律移植、法律借鉴、有益性、先进性、法律传统

22

D920.0(中国法律)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89-9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004-9428

11-3194/D

22

2014,2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