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4.01.006
从个案办理谈公诉执法理念的转变
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直接决定着案件办理质量,实践中发生的一系列典型案件表明当前公诉人员在执法理念上存在一些偏差.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实现公平正义的执法目标,公诉人员需要摆脱纯粹的指控者的角色定位,应当坚持法律监督的基本立场,从法治思维的内涵出发,以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程序法治、谦抑思想等理念作为办案指导思想,同时采取“点线面体”的公诉办案方法论,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公诉、执法理念、法律监督、证据裁判、程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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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1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新刑诉法实施与检察理念更新》的阶段性成果,项目GJ2013B09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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