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3.05.010
共同过失正犯中“共同注意义务”之否定
长期以来,共同过失犯罪问题的聚讼主要围绕是否具有共同意思联络、是否具有制度实益及其与罪刑法定原则、罪疑从无原则等关系展开,鲜有学者质疑肯定论者所持的“共同注意义务共同违反说”.“共同注意义务共同违反说”实为风险社会中过度关注刑法的秩序维持机能的表现,是对个人责任的不当加重与扩大.可将共同注意义务分解为个人注意义务并进行个别因果关系的考察,循单独犯罪的路径解决共同过失犯罪问题.
共同过失正犯、共同注意义务、风险刑法、个人责任、个人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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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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